【公正裁決】許智峯搶政府女職員手機案 官裁三項罪成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四月,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搶去女行政主任手機,其後被控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宣判,法官裁定三項罪名全部罪成。 事發去年四月,被告許智峯(36歲)在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會議期間,搶奪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諾施的手機。許智峯的行為遭到社會的抨擊和譴責,在事件發生後兩日他最終在記者面前向涉事政府人員及公眾鞠躬道歉。事後梁諾施報警,警方就案件前往立法會搜證,並與當年五月拘捕許智峯。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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