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案,律政司決定不就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鍾耀華、李永達、張秀賢及黃浩銘八名被告的刑期申請覆核。
律政司表示,在本月9日收到案中其中六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通知書,但在考慮案情以及《檢控守則》的原則後,認為沒有足夠法律基礎支持判刑是明顯不足或原則上錯誤,因此沒有充分理由申請覆核刑期,決定不就案中8人刑期申請覆核。
佔中案判刑中,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和邵家臻等四名被告被判入獄8至16個月,張秀賢則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朱耀明和李永達獲判緩刑,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因腦部病情,法官決定延後判刑。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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