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政府倡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囚5年
【焦點新聞】政府倡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 違規最高可罰100萬囚5年

近年人對人促銷電話也對市民造成很大滋擾,特區政府建議,套用現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執法安排,立法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市民在「拒收來電登記冊」登記後,若機構或有關人員仍致電促銷,執法機關可發通知要求糾正,如不遵從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再犯可被罰50萬元;性質較嚴重如使用電話號碼收集軟件打出電話,更可被罰100萬元及監禁5年。政府現時未有立法時間表。立法會將於下周二討論有關建議。


現行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只規管促銷預錄電話訊息、短訊、電郵促銷等。政府建議擴大至規管商業性質人對人促銷電話。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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