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領】曾偉雄:侮辱警察不是侮辱一個個人,而是對執法的侮辱
【違法佔領】曾偉雄:侮辱警察不是侮辱一個個人,而是對執法的侮辱
「違法佔領」其中九名主要疑犯,明天將會面對法院的裁決。「違法佔領」期間時出任警務處處長的曾偉雄,近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憶述,當年警隊絕對具法律授權可即時執法,最終肯忍辱負重,全因要做對香港最好的事。 他在訪問中又再次呼籲,政府盡快訂立「辱警罪」或「侮辱執行職務公職人員罪」,以免社會的守法意識崩潰:「警察的工作不是讓人出氣和辱罵,而是要維持治安、防止罪案;過往警察容忍,是希望以包容態度避免對立及情況惡化,以服務市民的心態應對這類場面。」 曾偉雄又指出,侮辱警察不是侮辱一個個人,而是對執法的侮辱,是對執法者背後的法律的侮辱、藐視。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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