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連日來在個人社交網站公告哪些廣告商,在報格低劣到極的《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的,好讓全香港市民審慎考慮是否繼續光顧該等廣告商的服務和產品。梁振英的義舉,自然引來一眾視《蘋果日報》為宣傳喉舌的盲反派不滿,其中曾向梁振英擲三文治,但僥倖獲法庭判無罪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早前就公開眾籌,於今日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以為用此方法可「反將梁振英一軍」,惟梁振英今早以就輕鬆手法將所謂諷刺他的廣告化解於無形,更直言吳文遠的舉措其實只是加入宣傳不應在《蘋果日報》登廣告,反過來鼓勵吳文遠繼續宣傳,又呼籲:「最好用英文再登一次」。
除吳文遠沒廣告商登廣告
梁振英的文章題為〈感謝吳文遠加入宣傳〉,他劈頭就指出,除了吳文遠關於梁振英的搞笑廣告外,今天《蘋果日報》又再次沒有任何全版廣告;他隨即再次解釋自己連日來公告有哪些廣告商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的理由: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因病去世,《蘋果日報》刊登李怡的專欄文章,題目是「報應」,這是李怡繼汶川大地震後的「天譴」論和泰國布吉沉船災難後的「自作孽」論後又一冷血歪論。
他直言,自己是在李怡關於王敏剛的「報應」一文刊登後,每天將《蘋果日報》的全版廣告拍照,然後通過Facebook公告大家,讓大家廣傳熱議:「大家上網用『杯葛廣告商』、『杯葛廣告主』、“boycotting advertisers”或“advertisers boycott” 就可以找到大量在西方自由民主國家廣告商杯葛傳媒的事例。」
杯葛蘋果 企業要社會責任
梁振英認為,杯葛有兩個層面,一是廣告商杯葛散播徧激、仇恨或歧視等言論的傳媒,二是如果廣告商不杯葛有關傳媒,消費者就杯葛在這些傳媒賣廣告的商品或服務,這是對傳媒權力的一種制衡:「一如其他自由,新聞和言論自由都不是絕對的自由。在商言商的同時,企業要有社會責任。」
至於吳文遠今日在《蘋果日報》以登頭版全版搞笑廣告方式回應,梁振英聲言要感謝對方,因為吳文遠的動作有兩個作用:一是引起更多人注意。今後廣告商的老闆,或者老闆的老闆就不能說不知道自己的廣告費投向《蘋果日報》。二是如果外國傳媒報道吳文遠這個動作,哪即使在外國的讀者和廣告商,包括外國的大藥廠、地產商和其他供應商,都可以上我Facebook看看照片,用西方的標準,就知道怎樣做。
梁振英在文章末段重申,請大家廣傳《蘋果日報》的相關廣告,亦請吳文遠繼續宣傳,而且下次最好用英文再登一次:「那些廣告商在蘋果登廣告,我會繼續廣而告之。」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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