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賂及洗黑錢等7項罪名,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被判入獄3年,罰款40萬美元,需要在12個月內繳交。
何志平在庭上親自求情,數次表現激動。他說所作所為,令自己要在法庭受審,對此他責無旁貸,要負上全責,並感到十分抱歉。何志平又說,十分感謝懲教中心內的懲教人員及囚友的照顧,令他感到安全。他在法官面前鞠躬,顯示自己的謝意及感激之情。
法官判刑時強調,賄賂兩個非洲國家的總統是十分嚴重的罪行。法官同時指出,好像何志平這樣富有的人,做善事很平常,但何志平過去為陌生人重見光明,在囚期間彈奏小提琴,為懲教中心帶來音樂,又幫囚友補習,協助對方在獄中完成高校課程,這些都是非凡的事情。
據報道,法官在判決尾聲對何志平說,「有人可能會說你已經69歲,不再年輕了。聽我講一句,你未老,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Edward Kim在庭外表示,由於何志平過去已羈押16個月,料他只需再服刑約10多個月便可出獄。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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