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10日)以「自由和約束」為題發表文章,指出香港的青年「以為自由社會的人民可以完全不受約束;以為鼓吹香港獨立是學術自由;以為辱罵校方人員是言論自由。」他提到在群體生活中的行為和言論都有禁區,個人自由必受約束。至於港獨問題,他認為「港獨是禁區,不是自由問題」。
以下是文章全文:
我們不妨請青年朋友探討一下人在群體生活中的約束。
如果你獨住深山,你可以一絲不掛、可以汚染空氣、可以隨地吐痰、可以隨處吸煙,可以在午夜後製造噪音,可以過接近絕對自由的生活。不過如果你想與人為鄰,你就絕對沒有這些自由,因為群體需要秩序,群體生活需要約束,如果不能自我約束,就要法規約束,法規包括全社會的法律,也包括小社會的規矩例如學校的校規。
人在群體生活中的自由是逐步多了還是少了?答案是少了。自由社會不斷出台新法律,而大多數法律都是限制個人行為的立法。兩百年前不禁鴉片,現在連電子煙也要立法禁止了。此外,買賣象牙、買賣寵物、買賣活家禽過去不禁,近年都要加上一個「禁」字。還有,馬路兩旁有不准上落客的禁區,不少場地一個一個成為禁煙區。過去沒有什麼不可以帶上飛機,現在小剪刀和大瓶液體都是違禁品。在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在公眾地方飲酒精類飲品可以被罰五百英鎊(見圖),自由嗎?
哪言論自由又如何?世界各地到處都有各自的禁區,有的是明文規定,有的是約定俗成。在機場的航空公司柜台辦登機手續的時候,你不可戲稱行李中有炸彈;在飛機上更不可討論劫機計劃,否則馬上有戰鬥機將你坐的民航機迫降。在西方國家,納粹主義、猶太問題等都是禁區。在北愛,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分歧也是禁區。
這些例子在在説明:在群體生活中的行為和言論都有禁區,因為個人自由有必要受到約束。將香港人的言論自由無限擴大的人,不是無知,就是誤導人家的子女。
港獨是禁區,不是自由問題。
原圖:港人講地、梁振英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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