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日在離開香港前,分別會見了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
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會後表示,中央官員對香港大律師公會在今年4月與6月發出的兩個聲明十分熟悉,知悉公會在香港政改問題的法律立場,及對剛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到的疑問及憂慮,包括過半數提名、2名至3名候選人、4大界別維持不變等會否對居民被選舉權構成不合理限制。他引述李飛在回應時指出,普選規定是合理限制,但香港大律師公會「未被說服」。
石永泰承認,這些「未被說服」的問題,都是政治問題。「政改的『政』字已說明是政治的事,不能純粹談法律角度,大律師公會只能從法律角度發表意見。比如『參照』變『按照』,大家可有不同感覺。但法理上,人大的決定就是決定了。」他強調,人大常委會已經就香港政改問題頒布決定,香港特區政府下階段諮詢當然要根據人大決定的框架進行,不能說人大決定作了「不可決定的事」,也不可能司法覆核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會後形容,會面坦誠,大家都認同在政改問題上,應以理性和務實的態度繼續談下去。香港大律師公會沒有對框架作法律質疑,只是就某些規定提出問題,包括2名至3名候選人、過半數提名等,但未有定論稱違反普選原則或構成不合理限制。他又引述,大律師公會在會面上提出:「We can agree to disagree(可以和而不同)」,證明公會認為有不同意見,也不是不能向前行。
袁國強指在法律問題上,大家可以有不同觀點,但應為香港的整體利益、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向前行出香港特首普選這一步,「這不單是法律觀點,無論是法律或政治,市民、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都應該去想。如果我們不接受,原地踏步,是否真的為我們的下一代做了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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