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小微企業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包括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等,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以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措施包括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將惠及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另外又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等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以及允許各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
以上措施暫定實施三年,預計合共每年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圖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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