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基本法沒就政改提及國際標準
梁振英:基本法沒就政改提及國際標準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開始就香港政改報告進行小組討論。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本港政改正進行重要的第二部曲。對於有人提出若人大的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就會「佔領中環」,梁振英表示,基本法就本港政改,無提及國際標準四個字。

特首權力較外國城市首長大

曾經擔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梁振英指出,基本法就普選的規定十分具體,基本法的諮詢和起草共花了4年8個月時間,吸收了香港的學者各方面人士意見,有相當具體的規定,而並無簡單用國際標準四個字。他續解釋,事實上,香港選舉的重要安排確實不符合國際標準,例如香港永久居民中的外國人,有投票權,這是不符合國際標準,因國際間所有其他社會都是將選舉權擁有本國國籍的當地人民,他反問,「如果說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一定要符合國際標準,是否要將500多萬合資格選民中,持有外國護照的人士的選舉權利剝奪?」

梁振英指出,香港選舉產生的行政長官,需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有關安排亦不符合國際標準,且這個做法在國際間絕對罕見。他解釋,因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是一個城市,地區的首長通過基本法、通過中央額外授權,擁有比外國其他城市首長有更大權力,故需要額外任命。

港不需向國家繳稅是獨有例子

在財政安排方面,香港亦有獨特性。梁振英指出,香港與內地擁有不同的貨幣,且香港財政獨立,「作為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最高的城市,不需要向國家上繳稅項,這是特殊照顧,在國際間這個做法,香港是獨有的一例,是不符合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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