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何志平賄賂罪成 最高可被判監禁65年 發表於 2018-12-06 10:16 分享 讚好 2 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美國被控行賄及洗錢,美國紐約法院當地時間週三〈5號〉裁定何志平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和洗黑錢等8項罪名,其中有7項成立,最高可被判監65年。何志平聞訊後並無表情,離開法庭被問到感到時,則說:結果在預期之內。控方指何志平企圖賄賂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希望換取華信能源打入烏干達市場,並曾指示員工在2016年5月將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存入庫泰薩旗下基金會的銀行帳戶。而辨方律師堅持,何志平提供的款項只屬捐贈。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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