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昨日在香港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他致辭時表示,《香港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香港具體情況規定的,《憲法》是上位法、母法,《基本法》是源於《憲法》,是下位法、子法,從屬於《憲法》。
沈春耀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共同實施,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如果只講某一方或將兩者割裂、對立起來,都是不完整、不準確的。他又指出,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絕不允許有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的活動。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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