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裁定日本三菱重工需為二戰期間強徵勞工,賠償予多名南韓人,並且駁回三菱重工的上訴。
韓國大法院裁定「三菱重工」需向6名被強徵勞工每人賠償8000萬韓圜(約56萬港元),向4名「女子勤勞挺身隊」受害者及1名受害者家屬分別賠償1億至1.5億韓圜(約70萬至100萬港元)。
日本政府認為該裁決無法接受,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指,1965年日韓締結的「日韓索賠權協定」指出,有關索賠權問題已得到「全面且最終的解決」,今次判決顯然違反協定。
南韓外交部對日方發言表示遺憾,又敦促日方不要做一些不利於兩國關係發展的事。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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