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在2014年違法「佔中」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各被判囚兩年。七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第三日審理案件。
劉卓毅、白榮斌及劉興沛的代表律師昨在庭上質疑,原審法官以新聞片段中拍到的人士的衣著打扮,認出三人是施襲者是否準確,指出現場有很多警員打扮類似,認為理據薄弱。
今日控方開始陳詞,指出片段可靠及真確依賴。而早前辯方曾指出無綫電視片段畫面曾有四十九秒被阻擋,難料片段曾否被剪輯,質疑原審法官在未能判斷片段真偽下作裁決屬犯錯。
七名被告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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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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