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認肥佬黎是「幕後金主」
李卓人認肥佬黎是「幕後金主」

工黨主席李卓人早前被「壹傳媒股民」踢爆,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合共150萬元的「政治黑金」,李卓人稱當中有50萬元是代工黨「袋住先」長達9個月。他昨日在電視節目中承認,黎智英是工黨最大單一捐款來源,承認對方就是工黨的「幕後金主」。

李卓人表示,工黨早前收到黎智英的 150 萬元捐款,會計在今年的賬目內,佔工黨今年以來捐款和收入總數約四分之三。他承認,政黨在接受政治捐獻方面,需要進一步提高透明度。

至於為何以個人名義收款而非工黨收,李卓人稱,沒有就如何填寫支票與對方商討,「這真是他(黎智英)自己要做……捐款者這樣寫,就費事叫他開另一張支票」,並稱自己「清楚」款項不是給自己。李卓人拒絕透露接頭人,只稱不是黎智英親自交收。

政團稅局投訴質疑陳方安生逃稅

另外,對於近日有傳媒披露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涉嫌收受「捐款」後替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辦事,香港公民行動主席、中西區區議員陳財喜質疑,有關「捐款」其實是服務酬金,因而需為該筆入息繳納稅款。香港公民行動昨日到稅務局投訴,並促請該局嚴肅跟進,依法查處是否有人蓄意逃稅。

陳財喜指出,陳方安生由今年1月起共收取350萬元捐款,隨後卻在接受英國傳媒專訪時,大力批評匯豐銀行及渣打銀行等原英資機構對《蘋果日報》「抽廣告」,並去信匯豐主席范智廉及找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商討」。他續稱,陳方安生以為香港爭取「真普選」為名出訪英國,卻在出席英國國會聽證會時,以不點名方式為《蘋果日報》被「抽廣告」一事作出申訴。

香港公民行動認為,公眾完全有理由相信陳方安生此等言行,都是獲取「捐款」後的「對價服務」,亦即是該筆350萬元款項並非單純的政治捐款,而是夾雜游說服務的政治酬金。

香港《稅務條例》規定,任何機構或個人在收取金錢提供相關服務,都屬於服務收益,需要依法繳付利得稅或個人入息稅,促請稅務局嚴肅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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