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7月份宣布,擬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民族黨代表律師事後一再要求,延長該黨反對《社團條例》書面申述的限期。保安局其後三次延長「香港民族黨」的申述期,至9月14日或之前作出申述,即今天到期。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先在7月17日宣布,收到警隊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要求行使《社團條例》並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是回歸以來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
保安局當時給予民族黨21天時間,即要求民族黨8月7日或之前提出申述;不過陳浩天於7月27日透過律師要求延長申述期至10月2日。局方於7月31日曾度延長陳的申述期至49天,以9月4日為限;8月24日再決定延長期限至9月11日;之後第三度延長申述期至9月14日。
原圖:港人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