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事件曝光後,一直未有現身的工黨主席李卓人,昨日終於交代事件,承認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150萬,但聲稱捐款是代工黨收取,不涉個人利益或議員身份,故認為毋須向立法會申報。
對於為何以個人代收而非直接捐款給工黨,李卓人表示當時並無考慮此點,覺得目標是將捐款交到工黨手上便可,亦沒有專誠要求作為捐款人的黎智英要更改收款人。對於該一百五十萬,他透露工黨正想成立社企,有研究將此筆捐款作為社企項目的種子基金。
至於他在立法會討論新聞自由議案時,提及《蘋果日報》被抽廣告但沒有申報利益,李卓人就聲稱「言論自由乃大是大非之事」,不論涉及哪間傳媒他也會發聲。
立會今早討論捐款門事件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於今早舉行特別閉門會議,處理多名泛民議員涉嫌收取黎智英巨額捐款,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的投訴。
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日透露,委員會除收到工聯會五名議員的聯署信,亦收到不少針對五名涉嫌收過黎智英錢的現任議員的具名投訴,委員會根據既定機制和程序秉公處理。
據了解,委員會會將該五名泛民議員分做三類情況處理,第一類是民主黨涂謹申及公民黨毛孟靜,黎智英曾承認有向兩人捐款作選舉用途,但兩人卻堅稱無直接收過黎智英錢。委員會須先了解清楚他們到底有無收過捐款,才能處理兩人需否申報利益的問題。
第二類是李卓人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的個案,兩人均聲稱是代所屬政黨收錢,不涉議員身份或個人「實惠」。委員會或會要求兩人提供相關單據作證,再研究是否涉及違反申報守則,還是守則本身存在灰色地帶。
最後是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個案,因梁堅稱是代真普選聯盟收受黎智英捐款,而真普聯的經費並非用於選舉或個別政黨及議員身上。若梁能提交相關轉帳單據作證,委員會可能不會進一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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