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曾蔭權定罪上訴遭駁回 維持罪成獲減刑至12個月 發表於 2018-07-20 11:28 分享 讚好 0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一致裁定,駁回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定罪上訴;刑期由監禁20個月,減至12個月,而訟費就由約500萬減至100萬元,曾蔭權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刑。由於曾蔭權之前只服刑63日,因此須返回監房完成餘下刑期。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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