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協進會早前進行教內性騷擾調查,發現有至少55宗教內的性騷擾,當中有10宗涉及強迫進行性行為,佔一成七。基督教協進會助理執行幹事曹曉彤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這些性騷擾與其他性騷擾類型不同,因為教會情況特殊,教會內架構階級分明,加害者地位一般較受害者高,加害者容易獲得人信任,亦壓倒弱勢。
曹曉彤又表示,教會的角色有如家庭,加害者或會以關心為名性騷擾他人,令受害者質疑自己是否真的受到性騷擾。性騷擾發生後,教會內亦會以一些宗教論述斷章取義,例如原諒或讓神審判,令受害者放棄求助,避免教會聲譽受損。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表示,現行架構下,教會難以獨立調查涉嫌性騷擾的牧職人員,又批評本港教會處理性騷擾的手法拙劣,沒有專業知識處理,亦沒有訂立政策應對。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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