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馬英九洩密案 台灣法院改判有罪 發表於 2018-05-17 13:39 分享 讚好 0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二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並監禁四個月,監禁可以罰款代替,而馬英九就表明會上訴。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稱,判決無法令人信服,又表示強烈遺憾,他指出憲法第44條賦予總統有「院際協調權」,批評法院超越權責,試圖否定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羞辱前元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反駁吳敦義稱,洩密不是總統職責之一。圖片來源:馬英九Facebook畫面截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