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再三要求收回所有虛假指控後,昨日會見記者時仍繼續「死撐」,不但聲稱絕不會收回言論,並稱指控是基於事實和合理云云。對此,梁振英今日再度撰文,批評林卓廷根本是明知故犯。
民主黨林卓廷、尹兆堅等四人早前大搞所謂「天下為公」眾籌計劃,繼續對梁振英涉及的所謂UGL事件提出許多「炒冷飯」式的不實指控。梁振英今日在社交網站發布題為「林卓廷的明知故犯」帖文時提及,林卓廷收到其律師信後,昨日在立法會見記者改了口風,不繼續説他在2011年12月2日和UGL簽不競爭、不挖角協議的時候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改了口說:「因為我們發現了UGL的新聞稿中,清楚寫出於協議達成之前的三星期,梁振英已經收到400萬英鎊的協議書的建議文本,所以他當時肯定仍是戴德梁行的董事,一直在指自己於收購當日已辭任董事,這個我們認為有極強的誤導性,都未能解說到他所說沒有利益衝突的說法。」 對於林卓廷此一說法,梁振英批評是明知故犯,「林卓廷沒有說的,是我的律師信的第15至18段已經指明,我在辭職前拒絕和UGL洽談上述協議的事實,而這事實在三年半前,即2014年10月15日已經有香港和澳洲傳媒根據第三者消息來源(包括當時的電郵)報道過,用的字眼是我『bunkered down somewhere in Hong Kong, or Shanghai and refused to answer emails, or get on a plane, or even pick up the phone』,而UGL要請求戴德梁行的主席和皇家蘇格蘭銀行協助聯絡我。林卓廷是明知故犯了。」 原圖:港人講地
【嚴正指出】梁振英批評林卓廷的虛假指控是「明知故犯」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