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制缺失】學校社署推卸責任?《明報》社評:虐兒悲劇一宗也嫌多
5歲女童臨臨(陳瑞臨)懷疑被虐待致死,這則駭人聽聞的家暴案引起全城關注,也有聲音質疑臨臨身邊這麼多人知悉事件,為何沒人或沒機構能阻止?事件上有何人疏忽,甚麼程序有缺失?《明報》今日刊登社評,指學校和社署甚有互相推卸責任之感,臨臨的8 歲胞兄就讀屯門興德學校,去年11 月初已發現男童身上有可疑傷痕,學校社工聯絡社署,惟社署表示未有接獲轉介,指學校社工只是作出「查詢」,這些行為,社評認為雙方均暗示「責不在己」,予人觀感是擔心問責多於關心學生。而臨臨退學前兩個月情况絕不尋常,最後也順利退學,社評認為幼稚園方面應有更高警覺性。社評又批評局方在幼稚園學生缺課30 日才須上報的制度,着眼的是撤回資助,而非缺課原因,案件正正暴露制度缺失。 社評批評社署及校方不約而同強調「克盡己責」,社評則認為:「稚子何辜,虐兒悲劇一宗也嫌多」,又指政府有必要完善可疑個案呈報制度;前線教師和學校社工需要提高警覺;社署介入施援也應該更加積極主動,不能有「踢一踢郁一郁」的官僚心態。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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