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今早駁回「新界東北十三犯」之一梁曉暘所提、涉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的定罪上訴。
代表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參與今屆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換屆選舉的戴啟思陳詞時指,當日警員並無獲時任立法會主席兼行管會當然主席曾鈺成明顯授權或邀請就進入立法會大樓,因此並非「獲授權立法會人員」,警方當時的行動是「僭越機制」,甚至有擅闖立法會之嫌。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質疑,示威者試圖進入立法會干擾會議進行,立法會保安曾表示無力制止,反問為何警員不能入內執法。戴啟思回應指,警員執法有機會阻礙守秩序市民進入立法會的權利。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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