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林子健被改控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 發表於 2017-12-07 16:51 分享 讚好 0 聲稱被內地人綁架禁錮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早前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改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答辯。控罪指林子健於本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明知地向警方虛報有人犯罪,指自己於八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被拐走。「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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