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昨日(16日)舉行第四次會議,會上討論重置葵青貨櫃碼頭,騰出這片二百八十公頃市區土地建屋的可行性。
據發展局提交的文件稱,現時葵青貨櫃碼頭的土地屬於不同地契持有的私人土地,如果要重置,就須先與相關業權人達成共識,由於貨櫃碼頭廿四小時運作,新舊碼頭亦需要做到無縫交接。文件又提到,碼頭範圍外有大約一百公頃後勤作業用地,日後碼頭重置,亦需一併安排,以及要考慮搬遷時造成的噪音、污染問題和財務可行性。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稱,相信重置貨櫃碼頭需要某規模填海,因為貨櫃碼頭需要臨海,亦需要一定水深供大型貨櫃船停泊。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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