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在港立法事在必行,但昨晚於香港大球場舉行的足球賽奏唱國歌期間,觀眾席仍有人「噓國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批評,有關行為「愚蠢」,認為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尊重自己國家。
梁愛詩今早在電台節目中稱,香港要落實《國歌法》有「公布」和「立法」兩種方式,若可將內地版本的《國歌法》搬字過紙到香港,則「公布」就可以,問題是內地和香港法制不同,故才需要本地立法。她希望香港市民明白《國歌法》的目的和原意,亦相信他日立法,會為執法提供足夠法理依據。
對於早前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引述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在香港立法時有五個核心要素不能缺少,包括強制在香港中、小學教國歌。
梁愛詩直言有關要求並無不妥,強制中、小學提供國歌教育是正常之事;另外,她又承認,本港刑法著重「犯法意圖」和「行為」,自己完全同意法律通常不設追溯力,尤其刑法,但不等如刑法完全沒有追溯力。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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