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就前任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高靜芝離職後的工作申請給予意見,並批准其出任「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 「『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
高靜芝是上屆政府的特別委任人員,在今年七月一日政府換屆後,其聘任合約亦告屆滿。諮詢委員會經考慮她的離職後工作申請,建議她在出任上述兩間公司的董事時,在離職後的一年內不得在任何牽涉或針對政府的索償、訴訟、索求、法律程序、交易或談判中代表任何人或單位;不得參與有關政府事宜的游說工作;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投任何由中央政策組(或中央政策組經改組後新設的辦事處)負責的項目或合約,或由中央政策組(或中央政策組經改組後新設的辦事處)管理的資助計劃;或競投政府任何合約,但透過公開招標而批出的政府合約則除外。
另外,委員會亦要求高靜芝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傳達或透露任何機密或敏感資料或任何她作為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時所得悉而又並非公眾已可得的資料。此一規限並不減損高女士在《官方機密條例》(第521章)下當負的責任。
政府接納委員會的建議,在批准高靜芝的申請時,已訂明她須遵守上述規限。
圖片來源: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