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范徐麗泰:《國歌法》不必設追溯期 應用常理及常識理解法例 發表於 2017-11-07 02:58 分享 讚好 0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正式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不需要為《國歌法》設立追溯期,而雖然本地立法時,難以講出所有違法的情況,但她個人相信香港是文明社會,市民應用常理和常識去理解。 對於有指《國歌法》執法困難,范太指執法方式要視乎實際情況,應交由警方決定。對於有反對派議員認為,「本地立法」前應作公眾諮詢,范太反駁,《國歌法》可以諮詢的空間很小,她不贊成就此作公眾諮詢和用白紙草案方式立法。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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