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陳健波致函議員 修改財委會會議程序 發表於 2017-11-02 08:15 分享 讚好 0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他已經就修改《會議程序》機制,向所有議員發出諮詢文件,文件指出,議員若提議案修改《會議程序》,需至少十二天預告,除非財委會主席行使酌情權,至於對修改《會議程序》提出修訂,就需要至少五天預告期。 文件附有回條,如果全部議員同意及支持新機制,將會即時執行,但如果有議員不同意或反對,就會在月底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投票表決。 圖片來源:RTHK畫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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