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上月去信保安局,指有立法會議員帶同助理,多次「公務探訪」正服刑的黨友或朋友,認為對其他在囚人士不公平,要求局方檢討監獄「公務探訪」制度。
保安局覆函稱,近日立法會議員到個別懲教院所進行「公務探訪」頻密程度及探訪時數,都有顯著增加,懲教署因此需要安排額外人手處理,對前線人員的工作、院所日常運作及在囚人士的作息,難免有一定影響,懲教署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會否持續或改善。
局方續稱,任何立法會議員如要「公務探訪」在囚人士,必須事先向懲教署申請,並要確認有確切需要執行公務。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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