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報道,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接受訪問時,回應日前有海外法律專家聯署,質疑政府在「雙學案」中有「一罪兩審」一事,Christopher Gane直言這種批評並不正確,甚至是存在「基本錯誤」。
他解釋,案中「雙學三人」被控和定罪,他們其後就定罪上訴,其後又放棄上訴,這時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這雖然並不經常發生,但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卻很常見。
Christopher Gane清楚指出,上述情況「不常見,但是合法的程序」,律政司做法並沒有違反「一罪不能兩審」的原則,因為律政司事實上這並非要求法庭重新考慮是否「定罪」,而是要求上級法院重新考慮判刑,況且三名被告也有權向終審法院上訴。
圖片來源:香港中文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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