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開審 主控官指許仕仁支出多於收入
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開審 主控官指許仕仁支出多於收入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昨日正式開審。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佩理(DavidPerry)透過開案陳詞,揭露案中首被告許仕仁與新鴻基聯席主席郭氏兄弟郭炳江、郭炳聯的利益轇轕。

案情透露,郭氏兄弟為求在政府內部種下「線眼」,獲得政府內部機密資料,在2005年許仕仁盛傳是政務司司長熱門人選時即以金錢拉攏他。郭氏兄弟涉嫌在兩個月內向許仕仁提供賄款1762.5萬元,當中470萬元更在許仕仁宣誓就職當日過數。主控官稱,郭氏兄弟早與許仕仁私交達20年,雙方精心部署,縝密小心地利用職權交收多筆秘密匯款。主控官又稱,本案案情複雜,且涉及多名被告,預計開案陳詞長達3至4日。

案件今日續審。主控官續指,許仕仁05年4月,已經與新地中止顧問合約,但仍然以他持有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收受新地每月37萬多的薪金,長達11個月至06年2月,甚至跨越他上任政務司長的期間,總值410多萬元。其後郭炳聯提出以嘉許許仕仁過去表現為由,掩飾款項真正原因。

主控官又指,在07年,郭炳江透過第四被告陳鉅源及第五被告關雄生,以迂迴的方法,匯款進出香港,向時任政務司長的許仕仁支付超過1100萬;在許仕仁搬入新地旗下禮頓山相連單位居住前,亦預先獲過戶相等於整筆租金的480萬元。

主控官質疑許仕仁,擔任政務司長及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期間,申報利益只提及收取過食物籃、月餅、芒果等,但未有提及多筆數以百萬計的款項。

主控官稱,許仕仁追求高質素生活,06至07年任職政務司長期間,薪金維持在460幾萬,但提取的現金及信用卡簽賬,總數逾700多萬,而他之後一年擔任行會成員時,收入減少至130多萬,支出仍高達1000萬。控方相信,許仕仁全靠郭氏兄弟款待,才能支持奢華生活,因而願意出賣自己身為公職人員的操守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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