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繼2006年後再度建議提高補領身份證費用,由現時335元加到370元,修例後收費料最遲於2015年3月生效。入境處解釋,政府訂立服務收費要收回成本,收費建議如得以落實,可為庫房額外進帳2700萬。
根據入境事務處提交立法會文件,按照政府指引的原則逐步收回提供服務的成本,根據最近成本檢討結果,建議調整轄下26項收費,加幅介乎10%至21%,並剔除一項現已結束的台灣旅客「網上快證」的收費。擬加費項目包括因身份證遺失或毀滅、損壞或污損而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3條補領的服務,建議由現時335元加到370元,加幅為10%,預計收回成本百分率可由83%調高至91%。
此外,普通簽證、過境簽證、改變逗留條件等簽證管制項目為各項收費中最「蝕本」,現時收回成本百分率僅22%,入境處建議辦理普通簽證及過境簽證費用由160元加到190元,加幅近兩成。收費建議如落實,預料新收費可於2015年3月或之前生效,估計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2715萬元。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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