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政府回應傳媒查詢 證梁振英離職後任董事合乎規定
【焦點新聞】政府回應傳媒查詢 證梁振英離職後任董事合乎規定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接受兩間香港非牟利公司委任出任董事,即「『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政府發言人今日發新聞稿,指政府考慮上述兩間公司的宗旨後,信納兩間公司為非牟利機構。換而言之,梁振英出任該兩間公司的董事,完全合乎規定,並沒有政府認為屬於「利益衝突」的情況。

政府發言人強調,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須接受為期三年的規管。在三年管制期內,前任行政長官可接受若干指明類型的委任(包括非牟利機構的委任)而無須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不論有關委任受薪與否以及屬全職抑或兼職。在三年管制期內,前任行政長官如接受該等委任,不論受薪與否,都必須通知政府。

發言人補助,梁振英是於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書面通知政府,他已接受兩間香港非牟利公司,即「『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和「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委任出任董事。

圖片來源:HONG KONG FRE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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