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康文署呼籲市民勿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焦點新聞】康文署呼籲市民勿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呼籲市民,歡度中秋佳節時務必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另外,市民亦不可拋擲螢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以及放「孔明燈」。

康文署又提醒,在該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燒烤場等)亂拋垃圾可被罰款一千五百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圖片來源:nkf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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