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律政司:不就馮敬恩李峰琦判刑上訴
【焦點新聞】律政司:不就馮敬恩李峰琦判刑上訴

律政司表示,將不會就去年的衝擊港大校委會案被判社會服務令的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的判刑作出上訴。

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解釋,經詳細研究裁判法官2017年9月21日宣判的判刑理據、主控官的報告、本案案情(包括被告是否有預謀犯案、案件涉及暴力的程度和是否有人受傷)、適用法律原則、被告的背景和對控罪的態度(包括是否有真誠悔意),以及《檢控守則》後,律政司決定不會就兩名被告的判刑提出覆核。

馮敬恩和李峰琦分別是案中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馮敬恩就三項控罪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李峰琦就一項控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根據法例,判處社會服務令的上限是240小時。

原圖:takungp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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