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衝擊港大校委會 馮敬恩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發表於 2017-09-21 08:28 分享 讚好 0 在去年初衝擊港大校委會事件中,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早前已承認兩項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其後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成立,今日被判處社會服務令240小時。至於同案中的港大學行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21歲)則被裁定阻礙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他今日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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