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佔中」 曾偉雄:若不合法談不上審批
回應「佔中」 曾偉雄:若不合法談不上審批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表示,不會向表明癱瘓中環的人士,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回應指表示,警方有責任維護法紀,保障公共秩序,警方無可能同意違法行為,這是顯淺的道理,是符合常理和邏輯,梁振英的言論不會造成壓力。

對於佔中發起人曾表示「佔中」前會舉行一些遊行示威,對於警方是否所有「佔中」提出的申請都不批准,曾偉雄回應,警方不評論口號及政治立場,先決條件是活動要合法,若不合法,談不上審批,只要活動合法、和平有秩序,警方會協助活動進行。

至於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是警方還是特首的權力,曾偉雄表示,警方是依法辦事,公安條例中的相關條文已寫得很清楚。

此外,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今日出席活動後亦表示,犯法行為不可能獲批,梁振英的言論純粹是提醒市民犯法行為不應參與。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亦說,相信是「佔中」行動發起人曾經表明行動會違法,特首才作出有關言論。根據保安條例,遊行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申請,由警務處長決定是否批出,如果不是表明違法,警務處長通常會批准,而且制度有上訴機制,相信警務處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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