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康雅苑日前發生警員開槍擊斃持鎅刀青年事件,各界對警員開槍是否合適武力意見紛陳,有市民認為警員開槍「打頭」過分,亦有市民讚揚警察判斷專業。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重申,警方對使用槍械有明確指引,要求警員要按現場情況作出判斷,警員使用槍械時目的是要制服對方。「癱警」朱振國於九年前被人用生果刀割頸致癱,如同植物人,其妻子感受最深,她接受訪問時強調絕不能看輕任何利器,隨時傷及無辜,「一支鉛筆都可插盲你,何況係一把鎅刀?真係唔想有下一個(警員出事)!」
另外,前天文台長林超英在網誌撰文,指社會上「瀰漫毒罵公務人員之風」,凡事先罵公務員,新聞裏不斷聽到對警察開槍的質疑,但沒有讚揚警察保護受害人的努力。林又表示,自己不在現場,但從事件中可見,如在場警察不採果斷行動,最終要面對受害人傷亡或同袍殉職,將可能是永世難忘的遺憾。
對於部分人質疑為何要「打頭」,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則表示,警員接受槍械訓練時,都會瞄準對方如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部位發射,以阻止疑犯繼續動武,「開槍瞄準疑人的手腳只是電影橋段,難度甚高,流彈或會傷及無辜,故一定是瞄準其身體最大面積的部位發射,但因疑兇不斷移動或蹲下,亦可能命中其他部位!」
原圖:網絡圖片
評論
shuyicai58@gmail.com
3年前龙的傳人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