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計劃將現時的創新科技署及政府資訊科技總局辦公室,納入新成立的政策局轄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則會繼續執掌《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並且負責創意產業發展政策。
政府文件指出,計劃日後的創新及科技局會設一名問責局長、一名副局長及一名政治助理,整個政策局合共需要34人,每年需要開支為約3500萬元。政府要向立法會提出議案,獲財委會撥款才可成立新局。
政府消息人士又向傳媒表示,日後數碼港、生產力促進局及科學園,都會撥歸新的創新及科技局。
另外,被問到目前有何科技政策需要成立新的政策局去推展時,政府消息人士稱,發展數碼21計劃、推行無紙化,以及推廣免費易用數碼身份證等,都需要新科技去推行,同時需要跨局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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