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指香港電視轉換制式故需申牌 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非搬龍門
通訊局指香港電視轉換制式故需申牌 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非搬龍門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晚上發聲明,指港視現時持有的牌照,是在《電訊條例》下獲准提供流動電視服務,給本港的移動地點接收。

然而,香港電視「計劃轉換傳送標準」,由以往中移動採用的「多媒體廣播標準」,轉換至「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結果會令本港超過五千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接收到港視的流動電視服務,所以港視需要根據《廣播條例》規定,領有本地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通訊辦強調,香港電視現時獲得的牌照,不會令港視可以豁免申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政府是在星期一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港視的流動電視可能需要申請相關牌照。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的議員謝偉俊表示,現時廣播條例下,「電視服務」定義闊,只要有機會「入屋」,都可能受監管。

港視去年底宣布,以一億四千多萬元收購中移動的流動電視頻譜,提供三至五條頻道。中移動用的是CMMB制式,而港視計劃用的是DTMB。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DTMB制式即是數碼電視使用的制式,提供高清流動電視。他認為,現時當局並非「搬龍門」,而是港視要提供的服務,同時受到《廣播條例》規管:「香港電視現時想做的,偏偏踩進了,別人(通訊局)指是《廣播條例》中規定,要有免費電視牌照方可做的事。」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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