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謬誤】七警與曾健超襲警案是兩案 勿混為一談
曾健超雖是前者原告但亦是另一案的被告 謬誤:刻意放生? 事實:七名警員被控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是刑罰較高的罪名,入罪門檻高,但法官可就案情以門檻較低的條例定罪。 謬誤:淡化事件? 事實:安排同日...
2015-10-16 10:20:00